2019年3月15日,石家庄蓝天中医院荣获“2017-2018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院始终将“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保障权益”做为诚信立院基准,为保障区域百姓的健康继续砥砺前行,为保护患者权益、创造和谐消费环境而不懈努力!
近年来,蓝天中医院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在完善消费救助、化解消费纠纷和净化消费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得到了监管部门、消费者、行业的认可。
作为省会医疗行业诚信经营的新标杆,蓝天中医院多年来遵循“诚信经营、患者至上”的经营理念,一直在医疗品质、医疗服务方面有着严格的标准,为患者提供全方位、高标准的就诊体验,获得了患者的信赖,赢得了行业与市场的认可、消费者的良好口碑以及政府单位、行业、媒体评定授予的多项荣誉。多年来,多次被相关职能部门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多项殊荣。
此次获奖不仅代表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对蓝天中医院的认可,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蓝天中医院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不断发挥行业表率作用,秉承消费者至上理念,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树立榜样,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省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贡献自身的力量。